施 工 招 标 公 告
(含资格预审条件)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新村排涝站重建工程施工
3.工程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
4.设计单位:佛山市水利水电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5.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水利水电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6.工程类别: 甲 类 工程总投资:约1911.0574万元招标工程费约:约1581.8072万元
7.拟开工日期: 2008 年 9月 1 日 拟竣工日期: 2009 年4 月 30日
8.资金来源:区镇两级财政筹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9.工程款支付方式:取消预付工程款,工程款每月按上个月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办理竣工结算时应在付款中扣留总额5%的金额作为保留金。
二、招标内容:重建原有排涝站、重建自排闸、改建、新建围内配套设施,疏浚干涌、拆除原有的新村站、下排站和自排闸、临时工程等。
三、投标报名人报名投标的资格、所须提供的资料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地点:
1.报名投标人须具有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佛山市水利局备案的《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谢绝挂靠单位参加投标,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有关管理部门处理,将挂靠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3.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书(非法人代表亲自办理的尚要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复印件,法人或者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留下联系人姓名、电话及传真机号码;
4.投标报名时间由2008 年5月13日起至 2008 年5月19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
5.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
6.接受报名单位: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四、资格预审办法、报名人递交资格预审的资料、递交时间、地点及接收人:
1.递交资格预审的资料:
(1)报名单位业绩:以提供在2005、2006、2007年内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证明复印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竣工备案报告、合同等)为主,若有获奖,则提供省、市级以上奖励业绩证明复印件;
(2)企业技术装备及施工本标工程所具备的主要施工设备,项目部机构设置;
(3)在佛山市水利局备案的《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复印件;
(4)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的名单、简历、业绩,并提供相应资格、职称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5)拟派出的其他主要施工人员的名单、业绩及相应职称证书复印件;
(6)企业施工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2006年度及2007年度 两 年财务状况及有关说明;
(8)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传真机号码、电子邮件信箱。
2.所有资格预审资料必须装订成册,在 2008年5月20日 16 时00分的招标预备会议上提交。招标预备会议在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参加会议的单位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参建单位资质备案表、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均为原件)参加会议,参会的法人代表或委托人应提前10分钟进会场,迟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3、凡未按上述要求和时间提供全部资格预审资料的,不予以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资料一式二份。
五、选择投标单位:
1.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不足七家且不少于五家时,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即为投标 单位;若报名单位不足五家或通过招标人资格预审的报名单位不足五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2.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超过七家时,由招标人进行资格预审,择优选取报名单位,资格预审的评分标准详见后表。
六、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5天。
七、通知与确认:
资格预审结果于2008 年5月22日上午先行电话口头通知,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请申请人于2008年5月 23 日 9:30 时在 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获取。
八、获取招标文件办法:于招标发布会上领(购)取,每份 500 元人民币(现金)。另图纸押金每份 500 元人民币(现金)
九、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人民币,(电汇或转帐方式将资金转入指定帐户,其中付款方全称必须是该投标人企业名称;招标人指定的开户行:兴业银行佛山分行营业部,帐号:392000100100199259,户名:佛山市水利水电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于开标日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电汇或转帐证明。
十、定标办法:本工程采取综合评标法定标
联系人:卢耀光 联系人:马 丽
电话:13809255078 电话:0757-83214926
招标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名):
招标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08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