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书记林元和表示,将铁腕治污,还汾江河以清秀。林书记的这一表示,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有人欢欣鼓舞,有人出谋划策,有人翘首以待,还有人怀疑观望。市民对汾江河治污的广泛关注,显示河流治污不仅仅是政府的事,也是我们大家的事。政府部门应该对此因势利导,唤起公众参与佛山母亲河的治理。
第一,政府应积极引导市民直接参与治污行动。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认知和关注度越来越高,但环保参与能力差,绝大多数公众一旦遇到具体的环境问题不知道应该如何参与。据统计,公众对河流污染等环境问题的认知程度达到85.4%,27.1%的公众表示对环境污染“最关心”;而80%以上的公众最近3个月没有参加过环保活动,也不知道如何参与。对此,政府应大力宣扬环保意识、传播环保知识,让市民意识到其实汾江河的污染,我们大家都有责任。汾江河的污染,有相当部分的原因是生活垃圾的污染。当我们在抱怨河水又黑又臭的时候,我们是不是应该扪心自问一下:我们是否做过我们不该做的,我们是否做了我们应该做的?母亲河治污,是广大市民的权利,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义务。政府应引导市民从我做起,改变诸如乱倒垃圾、乱排废水等不环保的行为,以实际行动参与到汾江河的治污行动中来,为汾江河“洗脸”、“美容”。
第二,政府应吸收民间力量参与治污效果的检验。汾江的污染源在哪里?治污的效果如何?佛山市民,尤其是汾江河沿岸的人民群众知道得最清楚,最有发言权。在防污方面,政府方面除了要强化执法力度,建立和健全管理监督的长效机制外,还应借助民间环保力量,积极引导市民监督、举报污染行为,监督治污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监督治污的真正成效。如成立由市民组成的环保卫队,让污染行为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就是一个引导市民监督参与的办法。
第三,政府应创造条件,让市民共享汾江河的治污成果。政府提出把汾江河整治打造成一条绿色之源、财富之河、文化之流、人居之汇,这是一个美好的蓝图,但应将治污与市民的利益结合,让市民在汾江河的治理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这才会直接激发市民的环保热情,把环保看作自己的事情,把反污染看成是维护自己的直接利益。
河流治污,无疑是一项“公众事业”,离开了公众参与,将行之不远。回顾历史,汾江河的治理曾经经历过“污染—治理—再污染—再治理—还是污染”的恶性循环。如果不唤醒群众参与意识,营造人人参与环保的氛围,引导群众行动参与、决策参与、监督参与、发展参与,汾江河水变清难免会成为美丽的泡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