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水利局:
为倡导水利工程建设行业诚信经营,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水利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2007年试行情况,制定了《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管理办法(2008版)》,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管理办法(2008版)》从2008年7月1日起实施。2007年12月31日前已申领而未办理年度综合考评的《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失效,须按规定重新办理。
二、《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由佛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核发,申领的具体要求详见《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管理办法(2008版)》。
三、申请表中表四《企业业绩登记表》须如实详尽填写,并将作为企业参加投标时的业绩依据,申请时不登记者日后不再录入。
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附件:1、《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管理办法(2008版)》
2、《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申请表》 (附件请登录佛山市水利局网站http://www.fswater.gov.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