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水利局工作规则
佛山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关于抓紧做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
佛山市水利局社会救援工作制度
   
关键字
      佛山水利首页->法规制度->佛山水利工作制度、规程
 
发布日期: 2003-05-09

佛山市水利局社会救援工作制度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社会援助机制要求,对我局社会救援工作制度修订并重申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 机构设置:局设社会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社会救援工作。
    组 长:李大标(副局长)

    副组长:韦奕铨(三防办副主任)
    成 员:三防办(3人),人秘科(1人),工管科(1人),
    建设科(1人),水政科(1人),机电科(1人)。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三防办公室负责。
    联系人:唐锦泉
    热线电话:3203343
    (二) 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本部门开展便民、利民、为民服务活动,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执行佛山市区社会援助实施方案。
    2、凡对群众的求助,无论是群众亲自上门、来电,还是110报警服务台转来的求助电话,只要属于职责范围,必须有难必帮,有险必救,积极给予救援和帮助。
    3、凡遇到水利设施毁坏、水灾、涝灾、风灾等自然灾害,必须快速反应,迅速调派工作人员、车辆和救援工具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4、服从社会援助协调委员会统一领导和指挥,积极协同其它部门共同解决群众的求助或投诉。
   (三) 岗位责任制。领导小纪成员、有关科室按下列分工执行任务。
    l、局社会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本单位实施社会救援工作的责任人。
    2、三防办:负责救援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值班接听投诉、求助电话,接待求助群众,作好记录;向主管领导请示,向社会援助协调委员会报告有关情况;建立援助档案等。
    3、人秘科:协助接待求助群众;负责救援工作车辆、物资调度等工作。
    4、工管、建设科:负责涉及工程技术、工程管理、抗洪抢险等方面的工作。
    5、机电科:负责泵站排涝调度、机电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工作。
    6、水政科:负责处理水事纠纷、水事法律援助、查处违法水事行为等。
    二、行动程序
   (一) 向社会公布群众求助投诉电话,加强值班,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二) 接到群众求助投诉信息后,值班人员必须做好记录,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涉及人员、主要问题等,并立即向领导小组领导汇报(领导接报时间一般不应超过5分钟)。
   (三)领导小组应迅速派出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工作。
   (四)遇有需其他部门共同救援处置的紧急险情,在接报一小时内向市区社会援助协调委员会汇报,并做好本部门行动的准备,积极切、调市区社会援助协调委员会及有关成员单位开展救援工作。
   (五)工作人员对个案处理后,应及时把处理情况向值班人员及救援小组领导汇报,记录存档。重大问题应在2—5天内完成书面报告。
    三、日常工作制度
   (一)建立社会救援领导小组成员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逐步完善、规范社会服务体系。
   (二)建立与110报警服务台互通信,信息制度,每月4日向110报警服务台报送救援处理登记表。
    四、教育与激励
   (一)每年结合年终总结,加强对本局及本系统有关部门、单位的“三为”教育,加强社会救援意识教育。
   (二)把参加社会救援工作作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奖励社会救援工作有功人员;对在处理群众求助和投诉,特别是在处理水毁工程修复、水灾、涝灾、风灾等重、特大事件中玩忽职守,处理不力或不及时而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加强批评教育,直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李大标、韦奕铨、李伯全、刘剑锋、区社俭、唐锦泉、黎源成、梁斌、关永智、

| 版权信息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隐私条约 | 网站地图 |
佛山市水利局 版权所有 1998-2008  粤ICP备05077020号
主 办:广东省佛山市水利局   维护单位:佛山市水利信息化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金鱼街113号   邮编528000
电子邮箱: webserver@fswater.gov.cn